剥开“假面”院长的画皮 ——重庆安全技术职
杜晓阳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
编者按:
2018年12月27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和冉孟春贪污案,认定被告人杜晓阳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该校对外交流培训处原副处长冉孟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二人的违法所得。杜晓阳、冉孟春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杜晓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高职学院院长,本应“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学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但她“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经济困难学生毫无感情,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十分恶劣,受到党纪国法严惩,实属罪有应得。
为了深入推进“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本期特别刊发这组文章,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提供一份反面教材。
迷恋整形的女院长:脸型可以重塑,人生不能重来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晓阳的政治生命,在2018年4月13日戛然而止。
这一天,经重庆市委批准,重庆市纪委监委对其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其后,在接受调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这名本应“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等院校负责人,被发现“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涉嫌受贿、贪污及私分国有资产罪,将教育这项国之根本的事业作为个人谋利的工具,损公肥私,迷恋美容整形,带坏整个单位乃至整个系统的政治生态;更有甚者,她“鸡脚杆上刮油”,连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款都不放过,其失德失范程度,令人咂舌。
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毫无党员意识
杜晓阳出身于干部家庭,父母都从事教育相关工作,自小受到良好教育。为何走上歪路,用她自己的话来说:“这十多年,随着权力的增大,政绩观逐渐出现偏差,私欲开始膨胀,逐渐忘了教书育人的初心。”
事实上,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杜晓阳的堕落从其一开始并不纯粹的入党动机上就可见端倪。
“晓阳啊,你以后要想在仕途上有更大发展,必须争取入党啊。”38岁那年,在学校任政教处主任的杜晓阳得“高人”指点,赶紧申请入党。至于党章是什么、有什么要求,党员需要履行什么义务,她从未认真了解,这在其后来的从政生涯中表现得异常明显。
2003年10月,杜晓阳任万州区职业教育中心校长,后担任党委书记,到2011年该中心升格为副厅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杜晓阳一直任党委副书记、院长,直至2016年被免职。
在这13年间,杜晓阳一直保持着霸道的“家长”做派:党委书记管管发展党员、开开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就好了,校长、院长才是抓大事、抓发展的关键;搞政治学习、过组织生活可以,但尽量缩短时间,不要耽误学校发展的大事。
思想差之毫厘,行径谬以千里。
“这个工程交给某某老板,就这样定了”;“这个处长谁谁来当,挺合适”……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称,杜晓阳说一其他人不能说二,院长办公会早已形同虚设,从后勤基建到选人用人,根本不需要上会研究,杜晓阳一人说了就算;对于党委书记,杜晓阳更是秉持敬而远之的原则,大事要事一般不告诉他。
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杜晓阳享特权、搞特殊,唯我独尊,带头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里里外外一把抓、大事小事一言堂,俨然是单位的“一霸手”。
为了延长政治生命,2007年,杜晓阳想办法办了假的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将自己的出生年龄从1957年改为1960年。2012年,趁接触档案的机会,她在自己的32份档案资料中,将自认为需要改动的年龄和履历进行了涂改。
改年龄的同时,杜晓阳还疯狂迷恋整形,在他人“漂亮、身材好”的夸赞中,自欺欺人,享受自感年轻的错觉。
迷信“潜规则”,带坏一方政治生态
杜晓阳的霸道之下,学院政治生态早已呈现“生态灾难”:管党治党责任直接“架空”,党建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能正常开展,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杜晓阳把学院当成“私人领地”,用钱开路,向上攀附领导,向下笼络干部收买人心,带坏一方政治生态,导致“一腐俱腐”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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